1.卡車長度的法規限制
目前美國高速公路上的大多數卡車都是長鼻(標準駕駛室)卡車。平均長度為21米,拖車長度為16米。
實際上,美國《汽車運輸法》起初限制其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卡車長度。由於這項法律,車輛的長度盡可能短,並試圖盡可能地減少運輸貨物量。然而,隨著這項法律在1980年的更新,長度限制被取消,只有牽引拖車的尺寸受到限制。這使得卡車製造商能夠生產出不同長度的卡車。當然,這條規則只適用於美國。
而歐洲的製造商對總長度仍有規定,18.75米,他們必須遵守。因此,他們保持鼻子筆直,以最大限度地增加他們能攜帶的有效載荷。
2.發動機位置所帶來的優劣
開車的發動機從大約10升的直列6發動機開始,發展到12-14升V8。當然還有這些更大的發動機。適應它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例如,平頭卡車的發動機直接位於駕駛室下方,以便與必要的部件裝配在一起。當然,這種定位也有一些缺點。
首先,因為發動機就在你的下方。隔音性差,振動大。雖然這在新卡車上是可以容忍的,但這在過去一直是卡車的一個主要問題。此外,由於發動機位於司機的下方。司機的駕駛室很小,天花板很低。考慮到卡車上路的時間,這就成了一個主要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隱藏在長鼻卡車中,稱之為標準卡車。
既然我們對長度不再有問題,美國人肯定已經想到了不把發動機放在司機下麵,他們給卡車加了一個車頭,把發動機放在這個車頭上。
這給了製造商兩個優勢。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駕駛室大幅增長,天花板高度也有所增加。第二,發動機遠離駕駛室與之相關的噪音和振動已經減少,長途旅行變得更容易忍受。
美國的長鼻卡車具有如此顯著的優勢,為什麼它們在歐洲沒有得到普及?
3.歐洲道路和城市規劃對卡車長度的影響
在歐洲,作為卡車司機,最大的問題之一是較長的卡車在港口、停車場和城市中行駛,其實是很不方便的。因為歐洲的地理結構及其非常古老的城市化結構;狹窄的道路、短距離、更少的機動空間。
但美國人在這方面稍微幸運一些。由於美國的地理和結構,城市彼此分離,他們距離很遠,道路又寬又直,港口和停車場也很大。這使得駕駛這樣長的車輛更加容易,並且不會使車輛的總長度成為一個關鍵問題。
同時,如果你對流體動力學有一點瞭解,那就是長鼻卡車的空氣動力學相對較好,這也適用於長時間高速行駛的美國高速公路。通過燃料消耗提供了堅定的支持。
然而,歐洲的運輸相對較短且較慢。同時,電機更小,效率更高。這就是為什麼空氣動力學在歐洲卡車中的作用不需要像美國卡車那麼大的原因。
出於這個原因,儘管美國人放棄了直鼻子,而更喜歡長鼻子,但即使法律允許,歐洲人也很可能不喜歡長鼻子卡車。
4.長時間駕駛和卡車的設計所促成的
駕駛時間,這是一個應該考慮的問題,車輛提供的舒適性、居住空間和類似功能與駕駛時間成正比。一些卡車可能是在建築工地中使用。
建築工地上的卡車每天最多使用三到四個小時,而不是每隔一天,所以不需要壁櫥。但不管是美國還是歐洲,長途卡車至少都有一個床位的艙室。
然而,美國和歐洲卡車在這方面是不同的。美國一輛積極工作的卡車,平均每天工作14小時,其中11小時是在公路上通行,而剩餘3小時用於休息和加油等額外工作。當天剩下的時間,司機睡在卡車停車場,第二天繼續。
在歐洲,情況卻大不相同。法律雖然限制最長行駛時間為9小時,但不存在每天開車超過9小時的情況。且目的地的距離很短,行程也很短。因此,歐洲卡車可以擁有比美國卡車更小的駕駛室,而不會打擾司機。
5.美國司機擁有卡車,但歐洲人通常是雇佣司機
歐洲卡車和美國卡車,或者更確切地說卡車司機之間的一個主要區別是,大多數美國司機駕駛的卡車是自己的。而在歐洲,合同司機的比例很高,如果你問這對卡車設計有什麼影響,我們馬上解釋。
美國卡車司機通常把所有時間都花在卡車上,因為他們擁有卡車。在駕駛自己的卡車到達目的地後,他們會重新裝滿貨物繼續前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不會長時間下車。因此,大的居住空間和大的存儲區域是一個重要的要求。
然而,對於歐洲卡車司機來說,情況卻相反。由於歐洲司機通常與合同卡車或租賃卡車一起工作,因此他們只能在工作時間內工作。他們不必坐在卡車上休息,任務完成後,他們再也不會和卡車或拖車有任何關係了。
在這方面,對於或許更快樂的歐洲卡車司機而言,顯然不需要像他們的美國同事那樣需要在卡車上爭取多的空間和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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